2月3日開始,“火神山”、“雷神山”被作為商標申請。2月7日,“李文亮”被作為商標申請。此事一經報道引來社會關注,搶注行為受到網友強烈聲討。依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局發(fā)布的《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嚴厲打擊與疫情相關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的通告,且經核實,以上商標現(xiàn)均已在商標網上無從查起。
疫情信息被搶注為商標是從這次才開始的嗎?回答是否定的!
就像這次疫情初顯時曾被公眾將其與2003年的“非典”疫情相比較一樣,我們也來追溯一下2003年“非典”時期信息在商標領域留下了怎樣的印跡。
“非典型”作為第一枚“非典”疫情信息商標于2013年4月14日申請,4月15日“非典”商標申請,而這三枚商標均申請在5類“藥品”、10類“醫(yī)療器械”等商品上,申請意圖不言而喻,而商標的命運毫無疑問走向駁回無效終點。
在此之后連續(xù)多日不同主體在各類商品上申請的“非典、非典型SARS”商標達50余枚,此現(xiàn)象與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自2月3日后不同主體連續(xù)申請“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行為軌跡如出一轍。
“非典”商標潮持續(xù)至2003年6月基本告一段落,而后被人申請的“非典”相關商標通過指定類別和標識構成上的判定則顯然較為清晰的脫離了“非典”疫情特指,通常不再會使相關公眾與“非典”產生聯(lián)系。
一場疫情考驗了黨中央和全國人民在重大緊急公共衛(wèi)生事件面前的應對能力,也將誠信原則再次投射至商標領域。我們相信,在此次大考面前,有《商標法》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發(fā)布的相關規(guī)定作為保障,再無搶占疫情相關商標的情況出現(xiàn)。
原創(chuàng)作者:劉云佳
作者單位:盈科知產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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